2013年5月1日星期三

全面移民改革 非人人受惠


April 29, 2013
國會研議的全面移民改革,估計可讓美國境內1100萬名非法居留者走出陰影,但並非人人可受惠,包括2011年12月31日以後入境者、合法居留的同性戀伴侶、公民的兄弟姐妹,以及已遭遣返者,都已注定將被「拋棄」。美國移民律師協會(AILA)主席蘿拉‧利區特(Laura Lichter)表示:「移民改革法案不可能讓每個人都受惠。」她並指出,該法案並非完美無缺的政策,但目前的共識是:「不要讓完美與一樁好事為敵,就是好事」。
歐巴馬總統上任至今,已遣返近200萬名非法移民,在2012會計年度更創下遣返40萬人的紀錄。28歲的希瑞拉(Salvador Herrera)在兩歲即被父母帶入美國非法居留,並在加州長灘(Long Beach)成長,但最後因觸犯重大竊盜被捕後,而被遣返回墨西哥。
親人都在美國的希瑞拉,在墨西哥舉目無親,目前只能待在墨西哥蒂華納(Tijuana)一處移民收容中心。另一位已在美國居住29年的岡薩雷茲(Carlos Gonzales),也因觸法而在去年12月從加州聖塔芭芭拉遣返後,被送至該中心。
針對這類已遭遣返者,移民權益人士在國會面臨硬仗之際,似乎無意再爭取擴大法案的受惠範圍;一些人士並已把目標放在法案中的其他條款,例如13年才可取得公民身分太過漫長。
支持限制性政策的華府智庫「移民研究中心」(CIS)主席努涅斯(Peter Nunez)亦指出,參院法案的受惠程度已達八成或九成。他並批評可讓已遭遣返的無前科者,若有配偶和子女在美國合法居留,可申請返回美國的措施。他說:「我無法理解為何我們要解除遣返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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