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1月29日星期四

公司初创如何省税

开公司一般要先花钱。这些花费包括公司在开始做生意前的一些费用。它们包括市场研究、广告、雇员招聘、律师费、会计师费、咨询费、租金、办公设施等。许多初创公司的老板常问:这些花费能否抵税?其实,他们可以从政府获得减税。

但是,有些前期花费是都不能抵税。例如,在你决定进入何种行业前而调查不同商业可行性的花费就不能省税。国税局认为此种花费属于个人开支,不能抵税。

初创公司的减税有两种选择。一、你可以把初创花费分为 15 年抵税。二、国税局允许初创费用最多当年可以抵税五千元。假如花费超过这个数字,超过的费用只能透过 15 年分摊抵税。

许多老板问:何时能把商业花费转为全部抵税的营运费用?这个时间就是公司开始做生意的那天。这个日子对有些公司很难决定。例如,假如你有一个签了字的合约,或者公司开始有营收,你的生意就算是开张了,这时的花费就可以全部抵税了。

事实上,许多小生意只是在自己家里进行。你应当尽量把开支推迟到公司开展以后。尽管你仅仅有一点收入,一旦你的生意正式开张,这些花费都属于可以抵税的一般商业花费,而不再是初创费用了。因此,寻找办公室或者购买设备尽可能推迟到生意开张以后。

初创公司的减税条款为税法第 195 条。其中有一个规定,假如公司开张的费用超过五万元,公司就逐渐失去抵税五千元的优惠。你必须用五万元以外的数额减去抵税额。这五万元是个门槛。

我举个例子。假如你的公司开张以前的费用是 5 万 1000 元,你只能抵税 4000 元。假如你的公司的启动资金超过 5 万 5000 元,那么对不起,你的公司的抵税额就全部丧失。

假如你想用这个第 195 条款抵税,你就要仔细考虑这些花费,肯定这些花费符合政府认为的启动费用。

但是,并非所有的公司都选择这个对小商业的优惠。有人发现假如把这些初创花费分为五年抵税会更好。举例来说,有些公司希望把花费分摊至几年当中,这样,他们就可以在营收时抵税。

有些费用可以放在其他抵税条款中。例如,组织费用可放入税法第248 条款中,购买设备应该归于税法第 179 条款中,研究和开发费用可以放在税法第 174 条款中。当然,这些税收优惠条款并不像一般商业花费那样直接。

下面是公司开张前的省税办法。

追踪你的起始以前的资金,从 第一天做起。在开创自己的生意前,你就要准备比初创资金。初创费用是用在开张以前,可以是为了创立一个新的生意,也可以是调查购买一个现存的生意。其费用 包括:分析潜在的市场,支付购买最初设备的顾问费用,出钱刊登推销自己生意的广告,在生意开张前支付雇员的工资等。

追踪你的组织费用。组织费用就是与开始组织最初生意有关的费用。这些费用包括:州注册费用、起草公司档的最初专业费用。

把私人电脑、家俱、传真机等转作为工作设备使用。当你把它们用于初创生意时,你可以按照其价值进行折旧。许多办工设施的折旧期可以是五年至七年。

尽量分摊掉过高的费用。假如你必须折旧一些初创费用,你可以等到你的生意开张后才购买设备。你在生意开展以后购买,当年就可以抵税(在 2006 年最高为 10 万 8000 元),而不须分年分摊。

假如你改变主意,不去进入你曾经选定的行业,你此前的花费将被视为资本花费,你可以把它作为资本损失而抵税。假如你又购买资产,你只能在你出售时才能以资本损失来抵税。

选择分为 15 年抵税初创费用或当年抵税五千元再透过 15 年分摊抵税取决于每个公司的各别情况。在一些情况下,初创公司的老板不能按时使用初创费用,可以把抵税分摊至以后。

但是请记住,假如你不使用开张前的减税优惠,你可能享受不到税收优惠。你只能把这些花费资本化,但是直到公司出售时才能抵税。假如你的公司很成功能够持续经营,你的公司就可能永远不能把这些开张前的费用抵税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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